保定市律师协会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发布时间:2025-07-14

7月9日下午,在保定市律师协会会议室,保定市律师协会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共商部分民事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全面应用工作问题进行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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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中院立案一庭庭长戎瑞良传达并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与会律师代表们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肯定了示范文本在规范诉讼流程、提高诉讼效率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就示范文本适用灵活性,示范文本格式简化、优化以及专业术语解释说明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祝涛讲述了示范文本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强调示范文本应用是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更是落实司法制度配套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律师代表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针对本次会议中律师就示范文本应用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会后将认真梳理、积极总结,主动采取改进措施,提升示范文本使用的便利性,并及时就相关问题向上级法院层报。

    市律协会长刘海军总结发言时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重要价值。应用示范文本本质上是为了降低诉讼门槛、提升司法质效,这是一项多方共赢的改革。作为法律共同体,律师要积极推动示范文本应用工作落地以及示范文本优化工作。二是深入学习、系统掌握示范文本的内容、格式和要求,提高理解和应用能力,为当事人填写文本和参与诉讼提供便捷服务。三是在推广示范文本应用过程中注重收集当事人的意见,加强与法院、司法局的沟通联络,推动示范文本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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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市律协会长刘海军主持。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祝涛,市中院立案一庭庭长戎瑞良,市律协会长刘海军,市律协副会长刘刚、安自然、田静及部分律师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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