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第六届市律协会长、副会长
工作分工及“ 两专”委员会工作职责、委员名单的
通 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充分发挥保定市律师协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在律师协会行业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协会各项职能的实现,推动保定市律师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保定市律师协会章程》等相关规定,第六届律 师协会第三次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决定,设立京雄保一体化法律服务专门委员会等 13 个专门委员会、劳动与社会 保障业务委员会等 17 个专业委员会。在律师自愿申报和律所推荐的基础上,经会长办公会研究,提交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市律师行业党委同意,确定了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现将《保定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专门 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设置、工作职责及组成人员》及《保定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
附件:
2024 年 5 月 6 日
附件 1
第六届保定市律师协会
会长、副会长工作分工
第六届保定律师协会第一次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会长、副会长工作分工如下:
1、会 长 刘海军
主持市律师协会全面工作。负责京雄保一体化法律服务专门委员会工作;分管秘书处和政府法律顾问及行政法业务委员会。
2、副会长 胡立强
协助会长分管协会日常工作。负责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和律师服务收费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分管刑事业务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3、副会长 王培军
负责行业规则委员会工作;分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4、副会长 许彦峰
负责律师行业党建研究委员会工作;分管公司法业务委员会和民商业务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5、副会长 刘 刚
负责会员事务与福利保障委员会工作;分管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和财税专业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6、副会长 孙晓雷
负责律师惩戒委员会和考核评审与实习管理委员会工作;分管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7、副会长 张静茹
负责业务指导与职业教育委员会工作;分管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8、副会长 赵丽君
负责宣传交流、文化建设、公益与残疾人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分管资源环境与乡村振兴委员会和医药卫生专业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9、副会长 安自然
负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分管金融证券与保险业务委员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和涉外专业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10、副会长 田向雷
负责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分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业务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11、副会长 田 静
负责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分管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附件 2
第六届保定市律师协会
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专门委员会设置及其工作职责
(一)律师行业党建研究委员会
工作职责:
1.宣传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精神和要求,部署、落实司法部党组关于律师行业党建有关要求,结合律师行业特点研究推动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
2.对接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当好律师行业党委的助手,落实省律师行业党委各项决议和工作安排,做好上传下达配合服务工作;
3.开展律师行业党建理论研究、专题培训、经验交流、专项调研等活动,做好信息报送和建言献策工作,为律师行业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4.协助行业党委指导区县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为完成新时代保定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任务提供保障;
5.协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
工作职责:
1.负责保定市律师协会维权中心的值班,受理会员维权申请;
2.负责拟定保定市律师协会有关维护律师依法执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3.负责对保定律师的执业环境进行调查,并对执业中存在的问题, 向有关部门提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建议或具体解决措施;
4.受理会员维权案件,对侵犯会员执业合法权益的事实进行调查;
5.协会有关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京雄保一体化法律服务专门委员会
工作职责:
1.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2.对京雄保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型等重点领域的法律服务进行协调指导;
3.与北京、雄安律师协会进行沟通交流提升保定律师服务水平;
4.负责京雄保一体化法律服务宣传与推广。
(四)会员事务与福利保障委员会
工作职责:
1.负责统筹会员服务工作,组织落实律师行业福利、保险、体检等,管理青年律师培养基金、困难补助金等专项基金的使用;
2.接受会员申请,协助会员办理执业保险理赔事宜;
3.接受会员申请,对会员予以经济救助;
4.根据协会统一安排,组织慰问有关会员;
5.负责退役军人律师及老律师相关工作;
6.协会有关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工作职责:
1.联系和加强女律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维护女律师的合法权益;
2.加强对女律师的宣传工作,提升女律师的社会形象;
3.对女律师执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组织女律师开展业务研讨和交流;
5.组织开展提升女律师执业形象及促进女律师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
6.协会有关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业务指导与职业教育委员会
工作职责:
1.负责对专业委员会开展的活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
2.组织制订律师业务操作指引、规范和标准,就提高会员业务水平、拓展业务领域进行调研,负责律师法律服务产品的研发和推广,推进律师业务创新;
3.负责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理论与实践研究,开展培训教育的信息交流、业务协作和实践探索,统筹行业各项继续教育培训服务,引领教育培训健康发展;
4.统一指导、协调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工作,组织专家委员会,开展重大敏感案件的分析、研究和指导工作,完善相关指导制度和流程规范,督促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重大敏感案件指导机制;
5.协会有关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七)宣传交流、文化建设、公益与残疾人权益保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