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司律[2021]3号
保定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保定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
关于开展2020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和
基层法律工作者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
2020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拟于2020年5月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依据和等次
经保定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批准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考核依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137号令)、《基层法律服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138号令)。
基层法律服务所评定等次为“合格”和“不合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年度考核评定等次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二、考核内容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情况
1、资质管理合法合规情况
(1)是否依法履行了章程、合伙协议、负责人、合伙人、住所等各项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2)是否存在另设办公场所问题,是否存在名为合伙所实为个人所问题,是否存在有名无实的“空壳所”、“僵尸所”问题。
2、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1)建立收案、收费、入帐“三统一”制度;
(2)财务管理制度、纳税申报制度;
(3)印章和法律服务专用文书管理制度;
(4)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与报告制度;
(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信息公示制度;
(6)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业务、财务、行政等档案);
(7)风险告知制度;
3、所务管理运行情况
(1)基层法律服务所办公场所建筑面积应达到30平米以上,莲池区、竞秀区所人均面积(不含实习人员)不少于8平米,县域所不少于6平米;
(2)是否实现自动化、现代化办公;
(3)四项基金每所不低于人民币20000元(事业发展、教育培训、执业风险、社会保障基金)。
4、人员管理情况
(1)是否存在与法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存在不正当接触交往的问题;
(2)是否存在违反法庭、仲裁庭纪律。
5、接受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和监督情况
(1)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三条底线”情况;
(2)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安排部署的的重要决定、重要活动情况;
(3)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日常工作情况。
三、考核方式及书面审查时提交的材料
考核采用实地检查与书面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应提交以下材料:
1.《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登记表》(附件1);
2.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3.《2020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
5.基层法律服务所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
四、考核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实地检查阶段。5月17日至5月21日,对部分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现场考核检查。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模式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将全程摄像留取资料)。实地检查的单位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结果评定阶段。6月16日至6月22日,县(市、区)司法局将相关考核材料报送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市司法局结合实地检查情况,确定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等次。《集中检查考核时间安排表》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考核地点:各区县考核材料,按《集中检查考核时间安排表》规定时间交到保定市东风中路659号保定市司法局东院二楼。
(二)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科学谋划、周密部署,把好考核材料初审关。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对照考核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做好迎检工作。
(三)需要换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指“年度考核备案页”已用完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考核时将执业证统一交回,并交红底小二寸近期照片一张,在照片背面注明基层法律服务所名称和个人姓名。
(四)办理年度考核时,需缴纳基层法律服务所团体会费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会员费,会费标准按《保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章程》执行。团体会员会费为莲池区、竞秀区基层法律服务所800元/所,其他县(市、区)500元/所;个人会员会费为莲池区、竞秀区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20元/人,其他县(市、区)280元/人。以前缓注单位、人员申请重新注册的须补交缓注期间的会费,本年度申请缓注单位和人员一律缴纳注册费用。
联 系 人:蔺萍、晋尚忠、章熙
联系电话:5913681 5010388
附件:1.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登记表
2.2020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3.基层法律服务所考核结果汇总表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结果汇总表
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换发登记表
6.集中检查考核时间安排表
律师工作管理处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2021年5 月12日
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登记表
(2020年度)
基层法律服务所: (填写所名称并加盖公章)
负 责 人 签 字:
填 报 日 期:
所名 | 中文 | 邮编 | |||||||||||||||||||||||||||||
英文 | 电话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立时间 | ||||||||||||||||||||||||||||||
办公地址 | |||||||||||||||||||||||||||||||
组织形式 | 办公面积 | 办公电话 | |||||||||||||||||||||||||||||
法律工作者总数 | 名 | 专 职 | 名 | 其他 聘用人员 | 名 | ||||||||||||||||||||||||||
兼 职 | 名 | 实 习 | 名 | ||||||||||||||||||||||||||||
合伙人 名单 | |||||||||||||||||||||||||||||||
法工所党支部建立情况 (在对应栏内打“√”) | 独立 党支部 | 联合 党支部 | |||||||||||||||||||||||||||||
所内党员 法工情况 | 法工党员共 名。法工党员党组织关系尚未转入法工协支部 名。 年度内发展入党积极分子 名,转为预备党员 名。 | ||||||||||||||||||||||||||||||
纳税情况
| 一 般 纳 税 人 | 缴纳增值税 | 缴纳合伙人所得税 | ||||||||||||||||||||||||||||
代扣代缴非合伙人法工所得税 | 其他 | ||||||||||||||||||||||||||||||
合计 | (万元) | ||||||||||||||||||||||||||||||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 缴纳增值税 | 缴纳合伙人所得税 | |||||||||||||||||||||||||||||
代扣代缴非合伙人法工所得税 | 其他 | ||||||||||||||||||||||||||||||
合计 | (万元) | ||||||||||||||||||||||||||||||
上年度业务收费总额 | (万元) | ||||||||||||||||||||||||||||||
年度各类业务案件数、收入及所占比例 | 法 律 顾 问 | 家 万元 % | 刑事诉讼 | 件 万元 % | 民商 事诉讼 | 件 万元 % | |||||||||||||||||||||||||
行政诉讼 | 件 万元 % | 非诉 讼 | 件 万元 % | 咨询和代书 | 件 万元 % | ||||||||||||||||||||||||||
调解案件 | 件 万元 % | 仲裁案件 | 件 万元 % | 其他 | 件 万元 % | ||||||||||||||||||||||||||
年度内重大变更事项
| 变更(备案)事项 | 市局批件文号 | 核准或备案时间 | ||||||||||||||||||||||||||||
年度内受表彰奖励情况 (包括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给予的表彰) | |||||||||||||||||||||||||||||||
年度内受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情况 | (含本所和本所基层法律工作者) | ||||||||||||||||||||||||||||||
参加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 |||||||||||||||||||||||||||||||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情况 | |||||||||||||||||||||||||||||||
为法律工作者、其他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情况 | |||||||||||||||||||||||||||||||
提取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等基金数额 | |||||||||||||||||||||||||||||||
已建立的内部管理制度情况 | |||||||||||||||||||||||||||||||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 |||||||||||||||||||||||||||||||
主管司法局意见 | 建议考核等次: 盖章 年 月 日 | 是 市司法局意见 | 确定等次: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2020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姓名 | 执业机构名称 | ||||||||||
执业类别 | 执业证号 | ||||||||||
主管司法局 | 主管法工协会 | ||||||||||
年内办理业务情况 | 民事 (件) | 经济 (件) | 行政 (件) | 法律顾问(件) | 非讼业务(件) | 法律援助(件) | 其他 (件) | ||||
兼职情况 (人大、政协、法工协会等) | |||||||||||
奖惩情况 | |||||||||||
个人承诺 | 本人承诺符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条件,不存在违规执业、违规兼职的情形 | ||||||||||
本人签字 | 法律服务所意见 (加盖公章) | ||||||||||
县司法局意见 (加盖公章) | 市司法局意见 (加盖公章) | ||||||||||
附件3 | ||||||||||||||
基层法律服务所考核结果汇总表 | ||||||||||||||
填报单位: | 主管司法局(盖章): | |||||||||||||
序 | 基层法律服务所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 设立时间 | 主任 | 办公电话 | 法律服务所地址 | 组织形式 | 法律工作者数量 | 党建情况 | 考核 | ||||
合计 | 专职 | 兼职 | 党员数 | 党支部数量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填写说明: |
附件4 |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结果汇总表 | ||||||||||||||
填报单位: | 填报时间: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执业机构 | 法律工作者执业证号 | 联系方式 | 是否合伙人 | 2020年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 | 主管机关 | 执业身份 | 政治面貌 | 考核结果 | |||
专职 | 兼职 | 中共 | 民主 | 其他 | ||||||||||
1 | ||||||||||||||
2 | ||||||||||||||
3 | ||||||||||||||
注:1.执业机构:按照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内容填写。 |
附件5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换发登记表
姓名 | 执业证号 | 身份证号 | 执业机构 |
注:1.统一用Excel表格形式填写,所有填报项均为必填项。
2.执业机构填写基层法律服务所全称。
附件6
集中检查考核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考 核 单 位 | |
6月16日 | 上午 | 莲池区、定兴 |
下午 | 易县、曲阳 | |
6月17日 | 上午 | 徐水、竞秀区 |
下午 | 唐县、顺平、 | |
6月19日 | 上午 | 涿州市、清苑、 |
下午 | 满城、涞水、蠡县 | |
6月21日 | 上午 | 高碑店市、望都 |
下午 | 博野、涞源 | |
6月22日 | 上午 | 阜平、安国市 |
下午 |
附件:保定市关于开展2020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的通知(2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