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河北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9年度办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登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的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三)品行良好;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六)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二、律师事务所不得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情形
(一)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
(二)受到停业整顿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自被处罚或者惩戒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三)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未满或者期满后未逾三年的;
(四)受到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
三、实习指导律师应当符合的条件
(一)具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历;
(二)热爱律师事业,忠实履行律师职责,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四)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一名实习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二名;司法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实习登记提交的材料
(一)《实习申请表》(附件1);
(二)《河北省律师协会实习人员登记表》(附件2);
(三)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附件3);
(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018年以前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提交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五)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六)身份证、户籍证复印件;
(七)实习所在地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八)符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五条(即本《通知》第一部分“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的条件”)的书面承诺,要求本人手写;
(九)本人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
(十)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十一)拟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登记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交本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承诺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同意其实习的证明,同时提交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或科研机构工作证复印件。
五、要求
(一)各律师事务所务必通知本所申请实习人员按要求及时办理登记。
(二)申请材料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以虚假材料或欺诈或编造简历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实习登记的,撤销该实习人员的实习登记,已进行的实习无效,并且视情节轻重在两年或五年内不得申请实习。
(三)市律协在实习人员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核,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实习登记,发放实习证。
六、办理实习登记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6月1日—2019年9月30日
(二)地点:保定市律师协会217、203房间(保定市东风中路659号)
联系人:蔺萍、晋尚忠、李莹
电 话:5913681,5010388
附: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